第75283631号“预吉福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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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3530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爱德维斯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联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阮玉瓶
异议人爱德维斯公司对被异议人阮玉瓶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3期《商标公告》第75283631号“预吉福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预吉福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水果蜜饯、牛奶”等。 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249266号“百吉福”、第12799133号“百吉福及图”、第16461108号“百吉福MILKANA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牛奶、奶酪”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部分商品在原料成分及生产工艺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差异明显,易于区分,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283631号“预吉福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