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404640号“VF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1418 2025-02-13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1930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广州卡黛希化妆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万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广州一加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广州卡黛希化妆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广州一加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3期《商标公告》第76404640号“VF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VF及图”指定使用于第3类“化妆品;口红”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64378900号“FV及图”、第67154734号“FV”、第67169104号“FV及图”、第13413538号“F&V”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洗面奶;清洁制剂”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均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视觉效果及整体外观上存在一定差异,应可区分,在市场上并存使用不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摹仿其引证商标等证据不足,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6404640号“VF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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