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19789号“掌赏铭租”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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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3636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浙江艾伦新材料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灏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楼剑英
异议人浙江艾伦新材料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楼剑英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6期《商标公告》第77019789号“掌赏铭租”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掌赏铭租”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人事管理咨询”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7943991号“掌上民租ZHANGSHANGMINZU及图”商标、第27959810号“掌上名租”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广告;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等。被异议商标虽有部分指定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和整体外观上均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7019789号“掌赏铭租”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