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43587号“克莱皇家”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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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4618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上海克徕帝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
被异议人:安阳酒在线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知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异议人上海克徕帝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安阳酒在线酒业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5期《商标公告》第75443587号“克莱皇家”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为“克莱皇家”,指定使用于第33类“利口酒;含水果酒精饮料;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639854号“克徕帝CLARTE”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果酒(含酒精);烧酒;蒸馏酒精饮料”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属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不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443587号“克莱皇家”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