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66009号“HOTETETA”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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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4960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弘邦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博士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恩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博士集团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5期《商标公告》第75166009号“HOTETETA”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HOTETETA”指定使用于第9类“数据处理设备;人脸识别设备;家居智能型集线器;穿戴式视频显示器;视频投影机”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申请的第62557930号“HOTATA”商标、引证在先申请并初步审定公告的第46395867号“HOTATA”商标以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37138532号“HAOTAITAI”商标、第37138519号、第4639586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