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905721号“闳太太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1415 2025-02-20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4709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金信启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刘文捷
  异议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刘文捷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9期《商标公告》第75905721号“闳太太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闳太太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咖啡;甜食;粥;糖果;茶;蜂蜜;调味品;谷类制品;面包”。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952637号“太太”、第3932520号“太太及图”、第4917712号“太太青春”、第1647300号“好太太GOOD WIFE”、第3022075号“银太太”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分别为第5类“医用营养料”、第30类“非医用营养粉;咖啡;非医用营养膏”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虽然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若并存使用应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此外,异议人注册并使用于第5类“口服液”等商品上的第952636号“太太”商标,虽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曾获得《商标法》第十三条的保护,但双方商标整体外观具有一定区别,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亦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异议人请求本案应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的主张,我局不予支持。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等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905721号“闳太太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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