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370879号“AJROY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1414 2025-01-21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7259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奥乐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苗亚
  异议人奥乐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苗亚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4期《商标公告》第75370879号“AJROY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AJROY及图”指定使用于第30类“糖果;咖啡”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3070417号“AMAROY”、第31081372A号“AMAROY”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人造咖啡;咖啡用调味品”等。被异议商标部分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相近,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字母构成不同,读音及整体外观存在一定区别,在市场上并存使用不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所指标志。异议人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之规定证据不足,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370879号“AJROY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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