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966211号“HD SKHD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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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5930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今雍律师事务所
被异议人:山东华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异议人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山东华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8期《商标公告》第73966211号“HD SKHD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HD SKHD及图”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2类“技术研究;室内装饰设计”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0504087号“HD HAPPY DINO及图”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2类“材料测试;服装设计”等;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1946736号“HD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2类“材料测试”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服务方式不同,不属于类似服务,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4350854号“小龙哈彼HAPPY DINO及图”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2类“工程绘图;科学研究;质量检测”等;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4364564号“HAPPY DINO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2类“工程绘图;科学研究”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外观上区别较大,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在市场上并存使用不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被异议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所指标志。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其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966211号“HD SKHD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