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582673号“药都严选博医YAODUYANXUANBOYI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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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6340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樟树市铭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药都严选大健康产业研究院(安国)有限公司
异议人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药都严选大健康产业研究院(安国)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9期《商标公告》第75582673号“药都严选博医YAODUYANXUANBOYI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药都严选博医YAODUYANXUANBOYI及图”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1类“教育;教学;学校教育服务”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619511号“药都”、第63106496号“药都里”、第19588865号“药都行及图”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1类“教育;培训;教育信息”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差异显著,并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582673号“药都严选博医YAODUYANXUANBOYI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