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255813号“鸿粤老爷车 HONGYUE VINTAGE CAR”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1417 2025-02-08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9959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香港老爷车伟林国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嘉兴市环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广东鸿粤汽车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人香港老爷车伟林国际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广东鸿粤汽车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2期《商标公告》第76255813号“鸿粤老爷车 HONGYUE VINTAGE CAR”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鸿粤老爷车 HONGYUE VINTAGE CAR”指定使用于第36类“保险经纪;金融信息”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889295号“老爷车”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25类“服装;婴儿服装”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在功能、用途、内容、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区别,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842646号“老爷车LAOYECHE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6类“保险;金融信息”等类似服务上。双方商标均含“老爷车”,整体含义未形成明显区别,故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等的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6255813号“鸿粤老爷车 HONGYUE VINTAGE CAR”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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