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908728号“周QQ家”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1419 2025-02-06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9413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周秋寒
  异议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周秋寒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1期《商标公告》第72908728号“周QQ家”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周QQ家”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药用制剂零售或批发服务”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15346281号“QQ信用”、第18307950号“QQ动漫”、第49473381号“QQ FACE”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广告宣传;商业管理咨询;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特点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服务。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均含有“QQ”,易使消费者将其标识的服务与异议人联系起来。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鉴于本案已经对异议人的在先权利予以保护,因此无需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进行审理。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注册申请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2908728号“周QQ家”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