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50553号“芽苒森林”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1414
2025-01-15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4346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雅苒国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个旧霖圣肥料生产有限公司
异议人雅苒国际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个旧霖圣肥料生产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4期《商标公告》第75150553号“芽苒森林”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芽苒森林”指定使用于第1类“杀虫剂用化学添加剂;肥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075912号“雅苒”、第6288168号“雅苒苗乐”、第6288166号“雅苒福钙”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1类“除杀虫剂、除草剂、除莠剂、杀虫剂和杀寄生虫药外的园艺化学品;肥料”等类似商品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消费者混淆。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等的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150553号“芽苒森林”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