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14883号“MARTIN ENLT”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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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6215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马赫汀博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被异议人:广州市长吉服饰有限公司
异议人马赫汀博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广州市长吉服饰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1期《商标公告》第74414883号“MARTIN ENLT”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MARTIN ENLT”指定使用于第25类“服装;裤子”等商品上。 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263909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