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316307号“SIULO”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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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9228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义乌市申瑞化妆品商行
委托代理人:北京智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英国克连贝格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市上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异议人义乌市申瑞化妆品商行对被异议人英国克连贝格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8期《商标公告》第74316307号“SIULO”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SIULO”指定使用于第3类“研磨剂;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144165号“SIGLO”、第12930048号、第44077515号“SIGLO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类“研磨膏;百花香(香料)”等类似商品上。双方商标在英文字母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差别细微,故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4316307号“SIULO”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