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83414号“SEOOOCOOKIE”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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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6362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舒桑影
委托代理人:四川好知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广州市忆我贸易有限公司
异议人舒桑影对被异议人广州市忆我贸易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3期《商标公告》第74783414号“SEOOOCOOKIE”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SEOOOCOOKIE”指定使用于第18类“包;宠物服装”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3051562号“SEOOOCOOKIE”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睡眠用眼罩”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等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4783414号“SEOOOCOOKIE”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