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82723号“猫享享”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1414 2024-12-13 08:00:00 来源:(2024)商标异字第0000093523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泰安云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
  被异议人: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异议人泰安云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原被异议人:阿里巴巴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1期《商标公告》第69882723号“猫享享”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猫享享”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8046211号、第52877488号“猫享”商标分别核定使用在第31类“宠物食品、宠物饮料”、第35类“人事管理咨询、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等商品或服务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具有各自不同的生产销售领域及消费服务对象,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9882723号“猫享享”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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