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637937号“供联e家”商标部分不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1414 2025-01-20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06219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星河智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沧县供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异议人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沧县供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66期《商标公告》第73637937号“供联e家”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供联e家”指定使用于第41类“培训;安排和组织会议;多媒体图书馆服务”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8462631号、第18462631A号“供销e家G及图”、第17977403号及第1797740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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