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03046号“JMM JACQUES MARIE”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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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2740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雅克玛丽马赫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高李严商标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深圳市雷邦眼镜有限公司
异议人雅克玛丽马赫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深圳市雷邦眼镜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8期《商标公告》第75703046号“JMM JACQUES MARIE”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JMM JACQUES MARIE”指定使用于第9类“眼镜;太阳镜;眼镜框;眼镜架”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我国受保护的第1248927H号“JACQUES MARIE MAGE”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眼镜盒;眼镜制品,即太阳镜、眼镜和眼镜框及其眼镜盒”。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在字母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若共存于市场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鉴于引证商标为已注册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抢注其在先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不予支持。异议人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侵犯其在先姓名权、商号权以及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等相关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703046号“JMM JACQUES MARIE”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