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88098号“DARWINPRO AERODYNAMICS EVOLUTION”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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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2278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福州贝斯帝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无锡海星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林伟敏
异议人福州贝斯帝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林伟敏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86期《商标公告》第75188098号“DARWINPRO AERODYNAMICS EVOLUTION”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DARWINPRO AERODYNAMICS EVOLUTION”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汽车清洗剂;抛光制剂;研磨剂”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8908188号“DORWINPRO”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2类“汽车引擎盖;汽车车轮”等;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8908188号“DORWINPRO”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广告;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和服务功能用途、服务方式不同,不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未构成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在市场上并存使用不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抢注其商标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5188098号“DARWINPRO AERODYNAMICS EVOLUTION”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