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661517号“GEMINI&GENIUS”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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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08:00:00
来源:(2024)商标异字第0000091386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青年人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深圳市墨玩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深圳市墨玩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1期《商标公告》第74661517号“GEMINI&GENIUS”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GEMINI&GENIUS”指定使用于第28类“智能玩具;动作玩偶玩具;会讲话的玩偶”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3854870号“小天才”、第60859210号“天才购”商标等,核定使用于第28类“游戏器具;玩具;棋”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均有一定区别,并存使用不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4661517号“GEMINI&GENIUS”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