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972761号“GN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1414 2024-12-03 08:00:00 来源:(2024)商标异字第0000089689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厚德致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异议人:河北百邦新汇针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
  异议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河北百邦新汇针纺织品销售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3期《商标公告》第74972761号“GN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GN及图”指定使用在第24类“毛巾布、纺织纤维织物”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4909837号“NG”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4类“桌布(非纸制)、棉织品”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设计风格、表现形式等方面具有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4972761号“GN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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