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992173号“SAKURADEER”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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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08:00:00
来源:(2025)商标异字第0000012595号
作者:商标局
异议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市新苏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深圳市樱鹿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深圳市樱鹿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77期《商标公告》第73992173号“SAKURADEER”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SAKURADEER”指定使用在第9类“个人用防事故装置;复印机(照相、静电、热);动画片;电子测量设备;电子芯片;人脸识别设备”等商品上。异议人在先注册并使用在“排油烟机、电热水器、厨房炉灶”商品上的“樱花SAKURA及图”商标虽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被异议商标的指定商品与异议人商标赖以知名的产品分属不同行业,若核准被异议商标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应不会误导公众,亦不致对异议人在先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侵犯其在先著作权,以及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73992173号“SAKURADEER”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