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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有房,众筹治病!
“他不是在筹钱治病,他这是在众筹自己的下半生”。
对于最近沸沸扬扬的德云社演员吴鹤臣的众筹事件,猫哥的同事们感叹,“众筹真的是太容易了,如果事情没有发酵到现在,恐怕她们100万的众筹已经达成了”。
众筹这件事呢,一个有需求一个有爱心,本来没有什么可争论的,而问题在于,这事容易被坏人利用了,比如,一个有车有房没病的人,装病卖惨去众筹,有没可能拿到人生的第一个100万?
猫哥做了个测试,只要不要脸,成功的概率不低。
在水滴筹上筹款有几个步骤呢?猫哥实际操作了一下,其实还算是挺简单智能的。
在初始页面中,必填项仅有筹款金额、筹款标题和求助说明,即可提交。筹款金额,最低1000元,最高100万,可以自己填写。而筹款标题和求助说明,不会写也没关系,只要填写基本信息,平台可以自动生成一份“声情并茂”的求助说明。自动的啊,不满意还可以换一换。
如果觉得不够好,可以求助万能的某宝,求助文案代写以及润色也是可以上架的,虽然最近已经下架了不少,但是仍然还是可以搜索到,猫哥问了下客服,50块包500字文案,基本上96%的文案基本都可以通过水滴筹的审核,毕竟是专业卖惨,套路都熟。
基础资料提交完,还可以贴张图,平台推荐积极向上的治疗照,更易获得关注。而后就是三条承诺,总结一下是:钱不能乱花、信息真实、配合提供材料。
之后需要提供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材料,“诊断证明、病案首页、住院证明、检查报告”任选其一。没有病咋办呢?没有病可以开病例啊,QQ上搜索开病例的群,可以具体到各个城市,而且“你想什么病,你就可以在病例上得什么病”。
提交了,审核了,然后,你就可以筹款了。
可以说是一些街上“残障乞讨”的线上版,也就是“云乞讨”。
尤其是国内的造假手段日臻成熟,造假的成本本来也不高,那么这么一套手续下来,其实也就几百元左右。如果再将这个众筹信息转发到一些“半熟不熟”的社交圈子里面,比如校友群、同事群、一些主题讨论群,故事再编的惨一点,众人也会眼泪和钞票齐飞了,没准还能在对方的这些群里再来一轮“病毒传播”。
只要“运营”得当,这一轮下来,如果不引起社交媒体的扒皮,完成平台规定的上限目标不成问题。
这种“云乞讨”的方式,靠什么来监管呢?目前来看,就是寄希望于众筹发起者本人的节操了。
猫哥看了一下,在个人承诺的信息中,特别标明,“若有违背,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方所有损失”。
● 法律责任?
律师说,这样的情况目前基本上不涉及法律纠纷,仅涉及道德评价,那么意味着实际意义上的法律责任还没有什么追究的,真的干出这样的事情来的人,哪儿还有什么道德感可言呢?
● 赔偿损失?
目前在所有的相关的水滴筹等众筹平台“骗钱”的案例处理上,基本上都是曝光后善款全部退还,哪有什么赔偿损失呢,毕竟最大的损失还在心灵上。
还有一重希望在哪里?在平台的审核监管上,然并卵,根据多家媒体亲测,使用伪造的诊断证明是可以通过平台审核的,那么也就是说,向诊断医院求证核实的环节被省略掉了。
如果向医院核实这样相对简单的求证动作都做不到的话,那么像吴鹤臣家那样,“手滑”而“误操作”而选择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其求证可能更是有难度,因为医院相对还能对外开放一点,而贫困户建档这样的事情是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的。
但是在平台眼里,可能这一步骤需要用户来做,毕竟平台只是“为发起人和赠与人提供技术服务的网络渠道”。
在水滴筹的用户协议中,有关风险提示的条款中写明,“赠与人在决定对项目进行资金赠与前,应对筹款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独立审慎的作出是否支持的决定”。
这点让人不得不想到一些号称“只做信息撮合中介”的P2P,至于是否真实可靠,那可不一定。
水滴筹说,大病众筹不收费,甚至会垫付一些产生的渠道费用。
那么问题来了,大病众筹到底是商业还是慈善?这个对于水滴筹这样的平台来讲,好像不难界定。
毕竟一轮又一轮的融资拿着,资本出钱让平台来搞慈善,而自己默默无闻?这不是商业社会的逻辑,也不是资本的真实目的。
虽然不少平台都在搞副业,实物众筹、保险等产品也在做,但是相对来讲,还构不成平台的主营业务,主要还是大病众筹。
有没有其它的收入呢?还是要翻翻用户协议。
在水滴筹的筹款基本模式中,猫哥注意到一条,相关各方“同意水滴互保将上述款项委托第三方进行资金托管”。
根据水滴筹的宣传资料,水滴筹已经累计筹到了160亿的治病钱,那么也就意味着在筹款期间,曾经形成过160亿的资金沉淀,资金从众筹到交给求助者,需要不少的时间,沉淀资金怎么用?有没有利息收入?第三方是谁?这些钱在拨付给发起人之前,用来做什么?
这些好像都不太清楚。
所以啊,说回来,还是一个金融问题,这么一大笔资金,平台的把关意愿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在另一方面,到底谁能发起筹款?似乎谁也没有能给出一个答案。
● 比如吴鹤臣家人发起的众筹,“一个脑出血众筹100万”,而且家里“两房一车”,房卖不了,车还要代步不能卖,在加上“误操作”的低保户,让人很难不联想起“诈捐”。
但是吴鹤臣的妻子说自己是“月光族”,而且没有“骗捐”、“逼捐”。
● 这也让人想起了当年广东的“罗尔事件”,一篇《罗一笑,你给我站住》换来的是250万的打赏和捐助,然而自己两套房,一套留给儿子一套养老。
● 而在广西,一位邓女士通过水滴筹为女儿筹得25万善款,然而家里却是开奥迪、有房产,而邓女士的女儿因此和网友展开了“骂战”。
这一次,是“有车有房”的吴鹤臣家。
时隔多年,但人们依然对于“穷人捐助富人”的事件诸多介怀。法律没有规定富人不可以发起筹款,但是穷人在金钱上“帮助”富人,在情感上与我们的日常认知相抵触。
而实际上,在很多的案例里,发起人都对自己的财产状况颇多遮掩。水滴筹这样的平台也不审核资料的准确性,所以大家纷纷选择卖惨,试想下,如果一个人说我开着奥迪,家有两套房,银行有存款,那网友还愿意捐钱吗?
虽然平台要求发起人公示自己的财产状况,但是真到了落实阶段,水滴筹又坦言“当前平台对车产、房产、存款等家庭经济情况普遍缺乏合法有效的核实途径”。
于是,这样的事件就层出不穷。不厚道地想,水滴筹这样的平台也没有动力加强审核,毕竟,审核一个求助者的真实信息需要费用,全调查清楚了少说得上千的成本,平台审核过严,必然造成用户数据、捐款数据的全面下滑,善款的数量也会少很多,你说,这么不讨好的事情,平台那愿意干啊?
发起人觉得自己没有错,“扒皮”后捐了的网友要退钱,而平台的公信力就在这一来一往中慢慢丧失,恐怕一个还没有健全的行业,可能就会像此前诸多创业模式一样,逐渐跌落。
然后呢?受害的是谁呢?被消费的爱心,以及真正需要这些爱心,而又尊重了现有规则的人。
最后提醒大家下,很多人发现被骗,一般会说,“反正也没多少钱,就当丢了”,这种愚善,千万别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