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靠鞋服生意救赎“艳照门”

阅读:288 2017-07-09 00:00:00 作者:力度营销

从第一天起,陈冠希就非常懂得把自己的明星人气兑现为商业利益。他几乎是香港最早做潮流生意的,有完整的产业链,并且跟国际品牌合作。"艳照门"没能把他完全毁掉,就因为他还有自己的兄弟和生意。

算下来,陈冠希和他的CLOT集团已经在香港、吉隆坡、上海有3家Juice专卖店,售卖年轻人喜欢的T恤、卫衣、牛仔裤和球鞋。其中的一部分产品,是和一些国际著名品牌联手推出的限量版。除了衣服、鞋子,他们还设计售卖限量版的小熊玩偶。早前在上海开了新店没多久,陈冠希又要在台北中区开店了。"到2012年,我们计划在全球开18-25家店。"他说。

2010年,陈冠希30岁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需要做点正确的事情,而没有什么比生意更正确的了。"Thank God(感谢上帝)。"他双手合十,眼睛向上望去,动作夸张,但语气真诚:"上帝对我太好了,幸好我还有我的生意,不然我很难走过来,不知道会怎么样"。

"我竟然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卖掉了"

陈冠希

从"阿飞正传"到"商业狂人",所有的变化不过是从一个玩笑开始的。

1996年夏天,陈冠希计划离开香港,回加拿大念书。临行前,他和朋友们一起翻看《商业周刊》、《时代》和《财富》杂志,开玩笑说:"我们将来要是一起开公司该多好!"这些朋友里,就有后来CLOT公司的创始人潘世亨和钟俊健。不过,当时这话谁也没当真,甚至在7年之后,这几个年轻人当真卷起袖子想要干一番事业的时候,也没多少人看好。

陈冠希的父亲就说:你全心全意做艺人,一年能挣4000万元,现在分心了,一年只能挣2000万元。钟俊健后来是CLOT在上海长乐路开设的ACU球鞋店的合伙人之一,在2008年撤资,最大原因就是他的父亲不希望儿子老是出现在潮流杂志上。

陈冠希接下来的轨迹更像是个好莱坞故事了。1999年,他回到香港,接拍了黎明导演的一个广告。2002年,陈冠希拍完陈木胜监制的电影《愿望树》。这部电影实在平庸,但在陈冠希的个人商业生涯中却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在电影新闻发布会的后台,他的经纪人告诉陈冠希,已经把他的经纪合同卖给了林建岳的寰亚电影公司。

"我很不开心。我竟然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卖掉了。我开始觉得,做艺人真是太没有安全感了。我要离开香港,让他们找不到我。"陈冠希从香港飞到日本东京,潘世亨也从美国飞到东京。他们在这座亚洲街头文化的"潮之都"消磨了两三个月的时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潮流品牌GE创始人藤原浩。藤原浩对陈冠希说,你这么喜欢我们的衣服,为什么不自己开一家店?当时,香港非常流行日本的潮流服饰,但是并没有专门店售卖。一件在日本售价700港元的衣服,水货版本在香港要卖到1700港元......陈冠希心动了,他开始考虑利用自己在娱乐圈的人气来做自己的生意。

从第一天起,陈冠希就非常懂得把自己的明星人气兑现为商业利益。他几乎是香港最早做潮流生意的,有完整的产业链,并且跟国际品牌合作。"艳照门"没能把他完全毁掉,就因为他还有自己的兄弟和生意。

"只要是我穿的衣服,就好卖"

陈冠希

"为什么大牌子愿意和我们合作?很简单,只要是我穿的衣服,就好卖。"陈冠希说。他有那种属于长相好看的人特有的自信。

但是,CLOT第一次和国际品牌的合作并不顺利。当时,陈冠希向Nike市场部高层表达了想要合作产品的意向,但是对方并无回应。在Juice开店一年以后,突然有一天,他接到了来自Nike的电话,表示时候到了,愿意开始合作。陈冠希在自己的某一首歌词里写过这样的话:"刚才接到10个电话,5个是Nike的老板打来的"、"CLOT归我,公司归我,一切归我"......即使今天回想起来,陈冠希还是很得意:"中间有一年我没有再找过他们,因为这就是街头精神——做自己。"

2005年,CLOT设立了自己的公关部门(CLOT PR),为跨国品牌举办产品推广派对和创意策划,客户不再局限于服装品牌,还包括Coach、轩尼诗这样的时尚品牌。2006年,陈冠希和林建岳合股,开设了兄弟演艺公司CMD,签约农夫乐队、DJ Tommy,经营现场演出、唱片发行和艺人经纪。"我们是一条龙服务。这几块业务是打通的。"潘世亨说,"现在,服装和PR的比重是7比3。"

2007年底,陈冠希接到了父亲的一个电话,大意是说:小子,做得不错啊,寄几件你们的衣服给我吧。陈冠希觉得自己终于成功了。2008年初,陈冠希接了10个广告代言。他每个月的日用花费是100万港元。他在歌里写道:"希望32岁能够退休。"总之,成功在望,近乎完美。但是,这时发生了"艳照门"。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陈冠希了,更多人来看我的店"

一直到今天,包括CLOT的员工,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坦然谈论"艳照门",他们大多以"那件事情"来代指这次轩然大波。

2008年农历新年,对于潘世亨和陈冠希来说都是难忘的精神黑洞。从2月到8月,在陈冠希飞赴美国的半年里,潘世亨一直独立处理公司业务,"2008年,PR的业务减少了。衣服受的影响不大,人员不但没有流失,还在2009年增加了三四个人手"。

2008年8月,陈冠希从美国飞回香港。在7天时间里,他往返于酒店、警察局和律师事务所。最后一天晚上,这位老板终于出现在CLOT的办公室里。"当时,我在美国已经呆了好几个月,对于公司未来的5年计划,我已经想得很清楚。我跟所有人说,我信任你们,你们一定可以把这件事情做好。我跟Kelvin(潘世亨)单独谈话说,兄弟我信任你,都交给你来做。"

"这件事情之后,现在所有人都知道陈冠希了,反而更多人来看我的店。"陈冠希说,"一开始我把CLOT和陈冠希放在一起,是故意的。不过现在,我很高兴外国有好多人只知道CLOT,不知道陈冠希。等我们开了30家店、50家店,这样的人会更多。"这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扩张计划。已经有律师和投资人跟潘世亨联系,希望CLOT能够接受风险投资,加快发展速度。

生意似乎会越做越大,而最让他们自傲的是——"我们是自己亲手做生意",不像很多明星,比如成龙,只是把自己的名字使用权卖给别人,每年收取分成而已。他们还学会了一件事情——"靠自己是很难的,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是狗屎,但是还是要继续做下去。"

如果陈冠希的故事被拍成电影,他会希望谁来扮演自己?他的答案是梁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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