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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牌宣纸始于1951年,是位于安徽泾县的“中国宣纸集团公司”旗下核心品牌。红星宣纸是中国宣纸行业的领军品牌,手工造纸的领袖企业,秉承“传统正宗,优质名牌”理念,竭诚为广大书画艺术家提供“书则骨神兼备,画乃异彩飞扬”的书写体验。
建国前,宣纸封刀印记的上部,有一个“官”字,是表示宣纸厂家已经经过官方登记。解放后,1951年7月,由泾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全县108名宣纸技工,成立了私营联户性质的“泾县宣纸联营处”。在泾县乌溪原怀远庄宣纸作坊旧址,使用解放前留存下来的原料组织恢复生产。
由于新生产的宣纸不能再用“官”字样,但必须有封刀印记。选择何种标记为好?当时考虑到宣纸是我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它象征着一颗颗闪闪发光、永不凋谢的星星镶嵌在浩瀚的天空,又联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我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于是就启用一颗“红五角星”盖在宣纸封刀印的上部。用“红星”代替建国前的“官”字,以示建国后使宣纸业重新恢复了生计,预示着宣纸业的蒸蒸日上,蓬勃发展。从此,“红星”宣纸即问世了。当年产“红星”宣纸12.8吨,创产值2.35万元。
1954年3月10日,泾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公私合营泾县宣纸厂”,并设立董事会,使宣纸生产取得了长足发展,政府逐年投资进行技改和基本建设,生产逐年增加。1966年11月,经安徽省轻工业厅批准更名为“安徽省泾县宣纸厂”,撤销资方代表,自此泾县宣纸厂成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同年引入精选、精漂等新型工艺,将传统的手工制浆环节改为大工业生产线,使红星宣纸产量猛增到150余吨。
在我国《商标法》实施后,红星牌宣纸于1984年10月10日正式注册了图文商标。1992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将安徽省泾县宣纸厂、泾县宣纸工业局、中国宣纸公司三家企事业单位合并成立“中国宣纸集团公司”(从属名称:安徽省泾县宣纸厂)。
红星牌宣纸是唯一于1979年、1984年和1989年三获国家质量金奖的产品,1999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2年获首批原产地域保护,2006年被批准为中华老字号和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9年被商务部等四部委授予“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称号,2010年被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09年9月,宣纸成功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红星宣纸成为宣纸传统制作技艺代表性单位,2011年被命名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红星牌宣纸因具有质地绵韧、光洁如玉、不蛀不腐、墨韵万变等特点,享有“千年寿纸”的美誉,被誉为“国宝”。郭沫若先生曾题词赞誉:“宣纸是中国劳动人民所发明的艺术创造,中国的书法和绘画离了它便无从表达艺术的妙味”。2001年江泽民总书记视察时题词:“传承优秀文化,弘扬中华文明”,并指示宣纸工艺要父传子、子传孙、代代相传。
红星宣纸按原料可分为棉料、净皮、特种净皮三大类;按规格可分为四尺、五尺、二丈(千禧宣)以及特种规格等;按帘纹又可分为单丝路、双丝路、罗纹、龟纹等;按加工程度可分为生宣和熟宣,熟宣(加工宣)有六十多种。宣纸制品有册页、印谱、信笺、对联和高级折扇等。高、中、低档及各种纪念宣纸畅销海内外,在深受广大书画家喜爱的同时,还因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备受广大收藏爱好者的青睐。